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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·一刀切!足协要求新疆队同名酒店改名 俱乐部如何造血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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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热刺

文章来源:足球报

记者陈永报道 中国足协强令执行的“中性名”政策,引发了普遍争议。就方向而言,要求中性名并无不妥,只是目前是否是实施的最佳时机存在疑问,此外就是“老字号”是否需要保护的问题——遗憾的是,足协的一刀切规定,让这两个问题都失去了讨论空间。不过,中性名的审核过程中,还是出现了一个新问题。

这个“问题”,其实是足协主席陈戌源口中的中性名“样板”俱乐部新疆天山雪豹引发的,据记者了解,在足协要求上交中性名后,俱乐部把原来的名字,也就是“新疆天山雪豹”进行了上报。

查询可知,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,控股股东为乌鲁木齐君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,持有98%股份,另一个股东为个人。乌鲁木齐君泰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旗下,没有其它名称带有“天山雪豹”字样的企业。

因此,“天山雪豹”这个中性名初看并无问。连陈戌源在会上谈及中性名时也曾明确表示,“我觉得天山雪豹就很好,有新疆文化……我相信,我们足球是有文化的。”

▲新疆天山雪豹俱乐部旗下有同名酒店公司

不过,在调查的时候,足协发现,新疆天山雪豹俱乐部下面,有一家持股100%的子公司,名字为“新疆天山雪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”。

俱乐部是2012年2月2日成立的,酒店是2019年5月24日成立的,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,住宿服务,餐饮管理,按摩服务,健身服务,旅游信息咨询服务,室内娱乐活动,停车服务,洗浴服务,食品经营;销售:日用百货、烟酒副食等。

据了解,天山雪豹俱乐部收到的足协回复是,名字可以注册,但“新疆天山雪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”,必须改名。

足协此举,其实是有据可查的,去年12月14日,足协下发了《关于各级职业联赛实行俱乐部名称非企业号变更的通知》,其中第一条“俱乐部名称的规范和要求”第六款规定:俱乐部或者俱乐部股东、投资人出资设立的其他企业或者俱乐部关联方(不包括足球培训机构、比赛场馆或训练基地运营机构、体育专项医疗康复机构等),未经中国足协或者中国足协授权机构事先书面同意的,不得使用俱乐部的全部或部分名称作为该企业或者关联方的名称。

▲六点规范中对此作出了限制

足协同样给出了解决办法:俱乐部或俱乐部股东、投资人已有符合上述情形名称企业的,原则上应在俱乐部完成2021赛季注册备案后的6个月内完成该企业的更名手续。

也就是说,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乐部可以注册,但需要在6个月内,把“新疆天山雪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”进行更名。

规定很明确,但问题是,俱乐部旗下的企业,为什么不能使用俱乐部的名称呢?当然,足协也给出了可以使用名称的机构,但仅包括足球培训机构、比赛场馆或训练基地运营机构、体育专项医疗康复机构等。

换个说法,比如上海申花,这个名字是中性名,但申花俱乐部设立票务(比如上海申花票务公司)、衍生品(比如上海申花纪念品公司)方面的公司就不行了。此外,如果上海申花和其他公司合资组建诸如体育器械(比如上海申花体育器械有限公司)之类的公司,同样不行。

▲新疆天山雪豹酒店

那么问题来了,这也不行,那也不行,俱乐部如何造血?俱乐部如何生存?俱乐部如何发展?俱乐部如何屹立百年不倒?

相反,因为中国足协未规定,俱乐部出资设立的其他企业,反而可以叫俱乐部投资方的名字,比如,广州城俱乐部不能设立广州城运动器械公司,但却可以设立富力运动器械公司,这岂不是更不合理?更荒唐?

说到底,俱乐部终归是一个公司,足协可以不允许这个公司宣传其他公司的品牌,但不应该制止这个公司宣传和发展自己的品牌,所以,这一条至少应该把“俱乐部出资设立”的这一规定去掉,抑或,至少俱乐部100%股权的应该免授权,非100%股权可以再进行相关规定,比如控股则允许,不控股则不允许。

换句话说,足协可以变通些,俱乐部要成立子公司或合资公司,要造血,要发展,只要是俱乐部主导便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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